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 | | | | |
| | | | | | |
| | | |
留言咨询
|
人才招聘
|
 
业务范围  
  •  
  • 资产评估
  •  
  • 税收筹划
  •  
  • 代理记帐
  •  
  • 专业培训
  •  
  • 纳税审查
  •  
  • 税务代理
  •  
  • 税务顾问
  •  
  • 股权转让评估
  •  
  • 审计
  •  
  • 验资
  • 相关证照
    安瑞的营业执照(三…
    安瑞事务所信用等…
    安瑞的行政登记证书
    我们的客户
    房地产行业客户
    验资客户
    资产评估客户
    报表审计客户
    涉税签证、税务顾问客户
    代理记帐客户
    财税关键字  
    审计 财税 会计 验资 增资 资产评估 审计报告 鉴证报告 代理记账 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 土地增值税 汇算清缴 税前扣除 营业税 土地使用税 资产评估
    关键字:
    搜索类型:
     
    首页 -> 涉税案例  
      建筑业“营改增”凸显合规重要性
     发布时间:2016/6/27    来源:   阅读次数:2332
     

    5月1日起,我国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下称“营改增”)改革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已全部纳入试点范围。至此,原来适用营业税的行业已全部进入“增值税时代”。

    此次国家实施“增值税”改革是一次重要的税制改革,是我国完善财税体制的关键步骤。其重要性体现在4个方面:促进税收中性,营业税转换为增值税符合“税收中性”要求,将促进在全行业间形成完整的抵扣链条;简化税收征管手续,降低征税行政成本;均衡行业发展,促进产业结构升级;符合国际惯例、推进国际合作。

    有助于推进不动产纳入抵扣链条

    自5月1日起,建筑业将被纳入增值税征税范围,原建筑业营业税税率为3%,营改增后增值税适用税率为11%,这一税率适用于建筑业一般纳税人,而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计缴增值税。建筑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仍可就“清包工”“甲供工程”及2016年4月30日前开工的“老项目”选择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

    简易计税方法是按照3%的征收率来计算缴纳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按照11%的税率,简易计税方法下不能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一般计税方法下则可以进行增值税的抵扣。

    需要注意的是,不论采取哪种计税方法,企业一旦选定简易计税方法或一般计税方法之后,36个月不能更改,因此需要引起企业的高度重视。

    建筑业“营改增”后,有助于将厂房建筑等不动产纳入增值税抵扣链条,促使我国全面建立符合国际惯例的消费型增值税制度。

    将建筑业改为缴纳增值税,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一般计税方法下,其购进材料能够凭借增值税专用发票获得抵扣。这样,企业将监督上游企业开具发票,从而完善了增值税的征管机制。

    建筑业“营改增”面临四重挑战

    建筑业和房地产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因此备受社会各界关注。作为房地产业的上游,建筑业的增值税税率确定、发票开具、税款缴纳、合同签署等事项将对整个行业产生非常大的影响。

    未来或将面临利润压力。“营改增”后,建筑企业所适用的流转税由价内税调整为价外税。从税率上看,11%的增值税税率较3%的营业税税率有较大上升;如果建筑企业无法通过价格调整方式将增加的增值税负转移至下游(即假设收取的总价款保持不变),那么剔除11%增值税销项税后的营业收入将大幅低于“营改增”之前扣除营业税金后的净营业收入。

    而在成本端,对于建筑业成本中占比较大的人工、材料费等支出,实践中通常由于各种原因难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以抵扣进项税额,从而成本的降低可能幅度较小。因此,对于目前已经处于整体微利状态的建筑行业而言,从短期来看,“营改增”后其利润可能会面临压力。

    与此同时,“营改增”后建筑企业购置的原材料、固定资产等资产项目在会计确认时须将进项税额从原价中扣除,由此或将导致企业资产结构发生变化。

    成本与税务管理面临新挑战。“营改增”后,每项成本或费用支出是否能够取得进项税抵扣及其具体的抵扣金额,将会对建筑企业的整体成本产生影响。因此,建筑企业在投标工作中需要对未来项目施工过程取得的进项税额进行预测,才能够对工程成本做出比较准确的测算,这将使未来建筑企业的投标工作变得更为复杂。而且,基于建筑行业的现状,这一预测将具有一定的现实难度。

    “营改增”也对企业的税务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相比较营业税而言,增值税的会计核算和税务管理工作一般更为细致和复杂,尤其是发票管理的风险比较大。因此,建立一套增值税管理规范和增值税操作指引,通过系统化的手段对相关风险进行积极防控,这对于建筑企业而言有其必要性。

    对于“老项目”的计税方法需要引起注意的是,简易计税方法未必是“老项目”的较优纳税方式,需要结合主要物资采购情况、下游环节纳税人抵扣需求,测算不同处理的税负影响,选择适用政策。

    目前来看,有些建筑企业宁愿选择11%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而不选择3%的征收率,很大原因是由于上下游可以抵扣。当然,具体计税方法的选择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考虑到几乎所有的影响因素后通过测算得出。

    相关文章: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政策指引之四 2017-01-05
    · 财税[2016]60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 2016-06-27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 2016-06-27
    · 财税[2016]39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若干政策的通知 2016-06-27
    · 财税[2016]2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 2016-06-27
    · 税总函[2016]18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关征管问题的通知 2016-06-27
    · 税总办发[2016]52号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下发二手房交易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委托地税代征业务需求的通知 2016-06-27
    · 交通运输部关于《公路工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方案》的通知 2016-06-27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委托地税机关代征税款和代开增值税发票的公告 2016-06-27
    · 财税[2016]36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2016-06-27
     Power By YNWIN.com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手机版   /   版权声明   /   隐私保护   /   网络声明   /   服务条款   /   管理登陆  
     2024 - 2027 Copy Rights   滇ICP备09009492号-3
    昆明安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虹山东路版筑翠园1栋           邮编:650031
    联系电话:0871-65325388   传真:0871-65328170
    手机:13078703171 、13099437177
    客服QQ:2682435308 、1291781610
      QQ邮箱:2682435308@qq.com
    备案许可证: 滇ICP备09009492号-3    版权所有 2018-2028